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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市政府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衡阳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载体,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发展和谐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教育辐射作用,努力打造衡阳教育的良好形象,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均衡发展,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夯实文明创建基础,提升广大师生文明综合素质,全面落实《衡阳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学校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任务

对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今后三年学校要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创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纪委、总务科、学生科)

2.开展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学校、做人民满意职教工作者、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活动,弘扬勤政廉洁、敬业奉献的良好风气,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重视干部师生和谐精神的培育,充分利用网络阵地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建设学习型单位,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坚持绿化、美化、净化内外环境,不断提升机关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

3.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组织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师法》中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树师表形象,做文明教师”为主题,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深入持久地对教师进行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和人梯精神,倡导建立新型的文明和谐师生关系,使广大教师“敬业、乐业、精业、创业”。号召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行为,推行教师文明用语,要求教师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教育行业的新形象。(责任单位:教务科、学生科、工会)

4.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以“文明用餐、以俭养德”为主题,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氛围。学校以日常用餐,工作、接待用餐为重点,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合理饮食、文明用餐。食堂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省、市级文明食堂的评选活动。(责任单位:总务科、学生科)

5.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熟背“24字”内容,持续深入开展养成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正常校园团(队)活动,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齐步走”系列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责任单位:学生科、团委、关工委)

    6.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继续扩大志愿服务,强化文明行为,大力推进师生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期化、规范化。精心组织关爱老弱幼残志愿服务行动、美化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师生在参与中强化,在体验中养成,培养公共文明行为。(责任单位: 学生科、团委)

      7.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国学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使中华经典、传统国学进校园。每学年度制定实施方案,将中华经典诵读纳入教学计划,分层次确定诵读内容,落实时间,开展“学国学、知礼仪、讲文明”系列活动,形成常规。(责任单位:学生科、教务科、团委)

  8.加强未成年人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针对未成年人存在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单亲、贫困、留守儿童等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继续推进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责任单位:学生科、教务科、团委)

9.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积极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打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重点督查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无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600米范围内无彩票经营场等规定落实情况,不断优化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环境,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责任单位:学生科、团委)

     10.继续推进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为满足广大未成年人课外活动需要,继续抓好学生课外活动的建设和管理,办好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切实落实“五个好”的要求,打造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学生科、生产实训科、团委)

    四、实施步骤

l.全面动员阶段(20156)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对照测评标准,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找出差距,进一步分解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精心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2017)按照测评标准和责任分工,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各项活动广泛开展,确保各类宣传全面升温,使文明素质有明显提升,学校和谐程度有明显提升,创建水平有明显提升。

3.迎检总结阶段(2017)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创建宣传全面升温,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创建工作运行经费,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黄建国

副组长   刘秀文

     王大生王乃千 胡  燕 周理德 何志勇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蒋湘辉 李朝晖 全金华 戴金文  陈德亮

  涛 周红庆 刘拥军 赵    谢培喜

肖 桃

2.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干部师生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利用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网站等,积极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要求,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动员会、培训班和各种宣传手段,大力营造创建工作的舆论声势和氛围。      

3.落实责任。按照市创建办的具体要求,学校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将各项迎检指标逐条逐项分解到人,对每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有总结,确保在测评和上级检查考核中各项指标得满分。

    4.严格考核。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创建工作实行负责制和督查制度,采取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建立问题台帐”,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予以通报,并且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考评机制,督查及整改情况与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整体效果和进度的责任单位,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附件:《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基本指标及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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