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使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的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我校网络信息组织、管理、协调机构。
2、学校办公室负责上网信息的政治审查,网络中心负责有关信息的技术保障。
3、各科室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负责信息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编辑、上报信息。
二、上网信息的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的反映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1、行政管理信息:包括学校各科室介绍性的图文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招生、分配信息,各项重大活动宣传资料,对外交流的资料,重大新闻、通知等。
2、教学信息:包括专业介绍、课程介绍、教学课件、教学活动等。
3、科研信息:包括重点学科建设、科研成果、获奖资料、科研项目、项目建设等。
三、上网信息的发布栏目
1、校园新闻网: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动态信息,主要是以学校名义主办的各类活动,市级或市级以上主管单位主办的各类活动以及面向学校下发的各类通知、公示等信息。
2、各科室的网页:反映各科室的介绍性图文资料等。
四、上网信息的审核
1、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包括:校内新闻、学校概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提供,并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2、由各科室提供的信息,由各科室信息员撰写及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学校办公室审核批准,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五、上网信息的更新
1、上网信息原则上以每周更新一次为标准,若临时有重大的信息,学校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编辑工作,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发布在1个小时内完成。
2、各科室提供的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给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信息的审核编辑工作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与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3、学校办公室提供的校园新闻应按时交与网络中心。
4、学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上网信息发布的责任
1、学校各科室应对自己提供给网络中心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网络中心,由各科室负责。
2、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负责,如因误、漏学校各科室已给信息或是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将信息发布,由网络中心负责。
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0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