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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中心机房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机房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

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 加强对信源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

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
)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
)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
) 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
)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
)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
)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
)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
)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

         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1、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更改他人信息。

2、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3、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不得在网上收听、收看、拷贝有关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

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本人负责。

5、未经允许,不得对上网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

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删除或增加。

6、共同爱护本机房的一切设备,网络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信

息更新和安全防范工作。
7
、保持机房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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