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公租房项目(定制简易衣柜、床铺等货物)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对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公租房项目(定制简易衣柜、床铺等货物)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公租房项目(定制简易衣柜、床铺等货物)
2、委托代理编号:HNYGCG-2023-0903
3、项目名称、数量及简要描述:
包号 | 品目类别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与上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01 | 货物 | 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公租房项目(定制简易衣柜、床铺等货物) | 1批 | 329450.00 | / |
二、供应商条件:
-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0月12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 17:30止,每日上午0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分(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B座2004)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特定资格条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B座2004)
五、质疑
对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文件或者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人、代理机构提出。
-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招标单位名称: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小塘村79号
(3)联系人:蒋老师
(4)电话:18173408131
2、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B座2004
(3)联系人:黄女士
(4)电 话:17382144505
(5)电子邮箱:727711066@qq.com